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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真爱破魔咒
吴晓兰心领神会,没过几天便电话回报徐曼:
作者有话要说: 法律能做到的,甚至比不上怜悯。但是除了法律的援助,怜悯什么也做不到。
徐曼给吴晓兰打了一个电话,“晓兰,无论你姐夫的重婚罪是否成立,但涉嫌刑事案将对个人征信产生重大影响,胡志勇有可能因此而失去工作,你不妨把网站的那条信息透露给你姐夫。”
判决后的十五天内,胡志勇没有提起上诉。徐曼告诉吴晓梅,她估计只能够为她争取半年的时间。因为胡志勇虽然文过饰非和性格懦弱,但为了另一对母女,显然已经下了义无反顾的决心。半年后如果胡志勇再提出离婚诉求,而吴晓梅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牢不可破,那么法院将会酌情准予胡志勇离婚。吴晓梅表示,那她就要告胡志勇犯重婚罪。徐曼提示她,这可能比证明感情的无中生有更加困难。三个月后,吴晓兰专程到衡量见徐曼,说她姐姐先下手为强,已经状告姐夫重婚。果如徐曼所言,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难以取信不予立案。徐曼登陆该法院官方网站,发现正式公告之外,有一个不起眼的接待访问和咨询应答栏目,其中包括吴晓梅意欲起诉丈夫涉嫌重婚罪的记录。
徐曼把住址告诉了吴晓兰。不是为了吴晓梅的答谢,却是为了吴晓兰可能的随访。吴晓兰比姐姐小了差不多二十岁,比徐曼还要年轻。她一直陪伴姐姐,无非是手足之情。她并不赞同姐姐的做法,曾当着徐曼的面劝过姐姐:“胡志勇这样的男人,咱们死皮赖脸地拴住他有意义吗?姐,你有自己的生活,退休了有退休金,还有两套房子,吃穿不愁,要是我,早让他滚蛋了!”吴晓梅不仅服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命运,而且对命运的不公愤愤不平。“我跟你姐夫一辈子,到老了你让我找谁去?我死也不会甘心,凭什么便宜了狐狸精和那个小孽种!晓兰,你不懂的,等你嫁了人,才会理解女人的命苦。”吴晓兰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你饶了我吧,姐!看你这个样子,我一辈子也不会嫁给男人。”
又一次体会到人性的不可理喻:为什么明知道认错会有明显的好处,人们却死不认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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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曼对于这桩为了避免离婚而应诉的离婚案,心中同样充满无奈,而且另有一种吴晓兰难以体会的情绪。由始至终,徐曼都觉得做着一件违背自己意愿的事,挽救了一个根本不值得挽救的婚姻。她怀着无比痛惜的心情,不得不将一个孤苦的女人,继续留在无穷无尽的悲苦之中。想到自己因此而受到答谢,没人能体会她内心深处那种被刺痛和被侮辱的感觉。她觉得自己分明是出卖了姐妹,应该受到诅咒。假如可以,本来也可以,她宁愿自己不曾接受吴晓梅的委托。而从当事人的妹妹——吴晓兰身上,徐曼获得了些许的慰藉,并且隐约意识到,在这个冷酷的世界里,或许惟有女人对女人的关爱更加可靠。
“徐律师,告诉你一个好消息。胡志勇回家了,他跟我姐说,他不会再提出离婚了。我姐让我要你的住址,说等春节时她一定要登门答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