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(2/4)
我是个见不得光的禽兽,我只配在观众席最黑暗的角落里,欣赏他的演出,欣赏他的人生。
后来听时达厚说,他妈不是去国外,是死了,艾滋,后来又得了肺结核,全身免疫系统衰竭,活活疼死的。时封一直陪在她身边,直到最后时达厚才把他从公墓园里拉出来,带回家里。
他没有我可以过得很好,我何必去害他。
可是我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朋友,我想,我这一辈子,除了时封,再也不可能对谁有感觉了。
况且,没有时封,要那些有什么用呢?
是的,他那么优秀。
人年龄大了,也没有了年轻时候的鸿鹄之志,只想安安稳稳的过一生。
就像是你一旦吃到了世上绝妙的美味,便再也不肯为俗世逗留。
“妈,花霖我接上了,医院里还有事,你来
时达厚这个老头子年纪大了,也终于消停了,收起了年轻时候不着调的样子,找了个女朋友,成天带到我面前炫耀,催我赶快结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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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达厚和我电话的时候很少提及时封,时间长了,等思念长到骨子里,就像与生俱来的一部分,身体也不再对它做出激烈的反应。
像个光芒万丈的王子。
bsp; 中考结束,我考进了高中部,时封也高三了。
之后他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,一年也只有过年的时候会回来一趟。报志愿之前,我去他的学校偷偷看过他,他还是很冷,对谁都是。
大学毕业那天,喝了很多酒。我想我的青春在15岁的时候仓促早夭,都没有来得及和它道别,突然很难受,于是趁着酒意,拨通了他的电话。他几乎是立刻就接了起来,等了许久,他笃定地问:“你喝酒了?”
他不愿意再见我,我知道,那么高傲的一个人,怎么会忍受我这种乘人之危的人渣呢?
他一定是在那段时间消耗了一生的温柔吧。
那次从他的学校回来以后,我填了最北方的医科大学,离他很远很远。
毕业三年之后我辞去了医院的工作,回了家乡,打算在那里长期发展。
只这一句,我便再不敢听下去。我慌忙挂了电话,之后再也没有联系过他。
时间教会了我成长,当年少的荒唐和冲动一丝一丝散去,我再没有那样的勇气去靠近他,我畏畏缩缩,把自己伪装成正常人,交很多个欧米伽女朋友,看A片,泡酒吧,抽烟,宿醉。
我不后悔。
我站在他的宿舍楼下,站在图书馆外,教学楼外,一遍一遍把他记在心里,刻在灵魂深处。
可是这道美味的代价,是一生一次。
再次见他是在高三毕业晚会,时封一身得体的礼服,坐在钢琴旁,低头投入地演奏,他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。
花小鼓也经常来看我,她之后改嫁给一个外国人,给我生了一个混血的弟弟,长得很可爱,可是花女士很痛苦,因为她一辈子就想要个女儿。
我应了,结婚就结婚,无所谓。
他的声音还是那样的好听,我仿佛只从他的声音就可以闻到栀子花的味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