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呸。

他如此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,全然没注意周围来往的车子。直到身旁的一个陌生人狠狠一扯他,他一愣,才发现将呼啸而过的电动车呲啦一声停了下来。前边面目狰狞妇女握着车把,身后还带了一个背着书包要去上课外班的孩子。

那妇女吼了几声,无非就是骂他不长眼睛。他没心思听,便什么也没听进去,只有一个还能跳动的脆弱心脏扑通扑通地提醒他,你刚才快死了。

他想,早死晚死都是被下定了降头,又有个什么区别?

连替他索要赔偿的闹事亲戚都没有。

同陌生人致了谢,他突然涌上一个念头。

祝平叙掏出手机,摁开那个灰色的联系人。

其实这些年他和齐殊也并非没聊过天,也只寥寥几句,便冷了场。

齐殊的上一条消息还编辑的很长,简而言之就是问他在哪个城市,他想找他。

祝平叙觉得齐殊是傻子。这么个国家,不也就两个大城市吗,还想去哪找?

-

齐殊终于体会了一把难受。

两年前他默想许久,看透了自己的心。

他发现,他喜欢、更确切地说,是他爱着祝平叙。

兴许起初是始于那张好脸好身材,可后来,却沦陷于他的温柔、专一、耐心……

祝平叙不是个大脾气的人,刚知道他得做下面的那个时候,也仅仅一愣。然后笑着说,“成呗。”

但是这么柔软的祝平叙有的时候又有着像钢筋一般的态度。

比如他从不拖泥带水,又那么决绝地离开了山省。

齐殊抚着床头的相框,里面是他为祝平叙和自己照的第一张合影,两人头靠着头,笑容明媚。往后再也没见过对方这样的笑容了。

而齐殊这么多年搬了无数次家,丢了无数的东西,偏偏留了这个。

那天他跑到地下室,在灰尘中翻箱倒柜几个小时,以为自己会把它丢到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。可一抬头,竟然发现它披着尘埃,立在柜子最显眼的地方。

齐殊颤着手,在自己干净的衣服上胡乱一顿擦,把老旧的相框取了下来,轻轻摆在了床头。

那些纸醉金迷玩世不恭如浮云飘过,沉淀出一个祝平叙。

他不过是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最好的祝平叙,于是付诸一切,也要至死不渝。

齐殊想起一件小事。

两年前祝平叙喝酒进了医院的那晚上,他其实一直挺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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