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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被迫给人当狗使唤,毫无尊严没有工资!”

“可怜!”

“有个男人送来写给我妹妹的信,晚了快半年,可我还是很感激他。上司和他父亲密谋要搞他,我却不能和他说。”

邓一灯第一次词穷,只好给这个男人递了一杯酒,男人泪眼朦胧喝下,就倒在地上不动了。

邓一灯知道他说的是谁,想着要不要多嘴告诉法伦。可秦蕴对法伦很不错,法伦出任务还派精锐小队保护,指不定是这个男人酒后胡言乱语。

就这样犹豫着,邓一灯离开男人准备走,结果发现周围的人对这个醉鬼很是垂涎,也是,这个男人长得很帅,躺在地上大半个白色肩膀露出来,就这样放着不管肯定出事。

看着他安静的,带着泪痕的睡脸,他还是不忍心,扛着这个倒霉蛋就走了。

路上他感觉有人跟着自己,试探了无数次只得承认自己看错。在他看不见的角落,一株绿色藤蔓蛇一样扭动跟着他,身上的红色花朵比玻璃还要透明。

秦沁搂着燕却的腰很是心猿意马,心想这辈子就睡了一次,可惜。不过父亲家那个眼睛仔高秘书长得也可人,想睡,父亲说要是自己能帮到他,这两人送他。

他却拒绝了,身怀系统,还是怕这两个高智商的人合伙搞死他。经历过这么多次的重生,他唯一的长进就是赶紧去兑换智商,没有脑子果然什么事都干不成,系统自然拒绝了他。

父亲还颇为惋惜,说燕却是留给他的。

秦沁是个糊涂人,系统这个“金手指”可不糊涂,告诉他柳瑟一直监视他们,要是不想被杀就拒绝。秦沁也就顺着系统的意,拒绝杀死法伦。

后来才知道父亲和丽莎是一样的人,统一称呼是“食腐鸟”,喜好收集人类的灵魂,抢系统生意来着。不知父亲为什么很讨厌法伦,想着杀死他,又不亲自动手,还喜欢装成好父亲,对法伦无限宠爱。

“真是辛苦啊!”他感叹说。

他身上背了一个包,里面是一台手持摄影机。

到了蓟门水库,法伦磨磨蹭蹭最后一个下车,众人在车下等,看他套了件雨衣,身体裹得严严实实。

法伦主动解释说:“不是要消灭丧尸群吗,我比较爱干净。”

白发队长检查身上的枪,闻言低着头说:“这里只剩三个丧尸,其他的都被吃了。”

法伦握拳放在唇边,咳嗽了几声掩饰尴尬,众人都在偷笑,他察觉后更加害羞,环顾四周装成欣赏风景,借此转移自己的注意力。

入目水天两色,天空碧色如洗,水库里的水是鲜艳的红,倒影是青翠的山,山尖一点点白,是还未融化的积雪。

好家伙,红绿蓝三色凑在一起,怎么看怎么诡异。

法伦提着手中的唐刀,原先那把被柳瑟带走,这把是父亲送的,他的手指来回抚摸刀柄,感觉好可怕。

他不好问这水怎么是艳红色的,只能在一旁抱手而立。法伦的外形一直能唬住人,又从柔弱的少年体型发育成结实的青年,再加上眼睛的那一块疤,垂着眼睛不理人,众人都感觉他可能很可靠。

装逼一时爽,法伦后悔为什么要练刀,热武器不是更实用吗?他眼馋他人身上的枪,想着自己拿了又不会用,整个人忧郁的不行。

这样看起来更可靠了!连白发队长都投来肯定的目光。

远方飞来一辆银色摩托车,车上的两个人大家都很熟悉,是Boss的另外两个孩子,表面还要装成不认识。燕却利落下车,然后扶着秦沁下来。

法伦明知故问地说:“你们怎么来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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